那是一个封建统治者,她可能拥有封建统治者一切优秀的品德,同时也有可能拥有封建统治者一切臭毛病,而且还有其不可缺少的性格缺陷。 伊丽莎白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还患过天花。 倘若她仍身居伦敦里士满宫,前线传来的战报不是明军打进伦敦城,而是爱尔兰总督平定爱尔兰全境并派遣船队登上新大陆,将最广袤的土地定名新约克,那一切可能都没有问题。 她能以坑坑洼洼皱纹密布的脸面示人,因为她是英格兰最伟大的国王。 可此时此刻,她的国都失陷敌手、她的国土只剩断壁残垣、甚至连王位继承人将不能任她左右,毫无荣耀令王冠蒙尘,处在最脆弱、最敏感的时刻。 任何人,无论高贵的伯爵还是低贱的农夫,一个眼神不对都会令她暴跳如雷,表现得比这片大陆上曾被淹死、烧死、处决的千千万万少女农妇更像个女巫。 甚至让罗伯特达德利感觉这不像是他深爱的、熟悉的那个伊丽莎白。 这一切如今像千斤重担狠狠地压在他的肩上,白日里前线对抗西班牙方阵勉强占到便宜根本无法令他开心起来,深夜中望着远处原野上起伏的点点篝火,只有万千愁绪堵在心口。 在他身后,是极度敏感的女王以奇异的做派打击每个人的信心;在他左右,是身在家乡的大贵族们各怀心思,而他面前的敌人虽远渡重洋却万众一心。 罗伯特伯爵被明军击败了许多次,单是大会战,已经败过四次了。 他还敢来打第五次,就是因为不怕会再输给明军,但他在这个用两万五千大军、兵分三路,主力合围住打出皇明旗的西班牙方阵的夜晚,怕了。 第一次输了他以为是普利茅斯事发突然;第二次输了他认为是贵族轻敌;第三次输了他认为是不过果断错失战机;第四次输了他认为是己方反应不及明军的行军速度。 总不会次次事发突然,轻敌了便将敌人看重,错失战机还有下一次机会,反应不及就要加紧防备。 但这一次,他感受到国内抵御明军的中坚力量,手握兵权、拥有封地的北方贵族们,在西南贵族、南方贵族死的死、失去封地的失去封地后,他们胆怯也后悔了。 人心不齐,罗伯特认为仗纵然能小胜一场,也难以持续下去。 人心不齐不是贵族的错,谁都拦不住三万南下的六大苏格兰军团沿途索粮、劫掠,英格兰都养不起他们的远征,苏格兰更养不起。 本国贵族的封地被劫掠,将所有希望寄托于苏格兰军团身上,这本就是失去希望的模样。 他甚至有些希望在这个夜里,前方阻路的明军能瞧瞧拔营而起,再一次发动其神奇的脚力逃的无影无踪。 天慢慢亮了起来,后方的骑士向军营传达火炮已被运送至十里之外,中午就能带着火药与炮弹进驻前线,罗伯特伯爵心里没有丝毫轻松。 他紧紧攥着拳头,拉下面甲遮挡疲倦的面容,望向熹微的晨光中远处尸体堆里缓缓活过来的西班牙方阵,口中一个人名一个人名地向扈从下令,让他们把上百人集结到自己的军帐前。 那些都是他可以绝对信任、仍然忠于女王的绅士们。 里面有过去财富超人的富商新贵族、也有过去代替女王参加比武的爵士、甚至有出身并不高贵的骑手。 对他来说,这场原本被他轻视的战役,此时已成为整个英格兰战场的关键之战,胜负荣辱皆在此役。 他向这些人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得到大家的支持,他们将会各自去站在那些领军的贵族身后,一旦谁想率军撤退,就立即将他杀死,夺取指挥权,以确保大军的军心不乱。 同时他们也约定,在围攻伦敦之前,一旦攻势受阻,局势坏到无法挽回,他们将放弃返回北方的希望,集结一切所能集结的力量,于阵前向明军发动最后的冲锋,以保全每个人的荣耀。第二百五十五章山倒 噩梦,罗伯特伯爵深陷在噩梦之中,无法醒来。 骑兵,那支摧毁左翼军团的明军骑兵在清晨再次出现,使用相同的手段攻击他的即将抵达前线的火炮。 看护火炮的部队并不知道左翼军团已经崩溃的消息,完全不设防的他们在突然出现的骑兵冲击下无力自保,丢下火炮、弹药与部分辎重四散而逃。 根据负责看护后勤的贵族说,他在士兵逃散后极力重整军势,只不过他还没率军杀回去,就已经听见原野上巨大的爆炸声与那些射向天空、大小各异的炮弹。 等他们赶过去,只能看见盛酒的木桶被打穿炸裂,果蔬被丢进面粉、面包、咸鱼、马草和燕麦燃起的熊熊大火中,不远处是一个被大量火药炸开的坑,炮弹以那里为中心向四方炸散。 他们凑在一起各式型号的炮管被飞射的炮弹砸断撞弯斜插得到处都是,像一座座坟墓。 目力极尽处的小山丘下,一队留作殿军的明军骑兵骑在马上,面向他们静静立着,人们穿着红色棉甲或英格兰制的板甲,皇明旗矛被半卷着扛在一名骑手的肩上,望着他们缓缓兜转,虎视眈眈。 山丘上,留下一些骑兵牵着拖拽装着火炮的马车背影渐渐隐去,没过多久,见他们不敢追击,那些立在山坡下的马队也跟着走了上去,与天地融为一体,消失在视野里。 这其实并不算最糟,无非是没有火炮,敌人也没有火炮,他们依然在兵力上对敌军有绝对优势。 真正糟的是噩耗送抵营内时,那上百名为罗伯特伯爵选为极富荣耀的敢死骑士们和他站在一起,为进一步激发人们的斗志,罗伯特没有在军情上令他们避嫌。 本该在全军中仅有寥寥几人知道的消息,一下变成上百人都知道的情报,并在他们发誓保守秘密后的半个时辰里传至全军每个角落。 没有火炮支援的消息传开,比没有火炮支援本身还让人恐惧。 为安抚人心,罗伯特向士兵撒了谎,结果弄巧成拙,本该自清晨发起进攻的苏格兰贵族与其麾下连队纷纷拒绝作战,仅愿意对站立不动的西班牙方阵保持合围,坚持要等火炮来了再发动总攻。 他们不愿进攻,西班牙军团更不愿发起进攻,苏格兰部队隔着三四百步远把方阵整整围了一大圈,可就是不发起进攻;西班牙军团更乐得如此,双方部队就这样我不放铳、你不射箭,干瞪眼近一个小时。 并非一个小时后后他们有人发起进攻,而是一个小时后新的情报来了,右翼的连队同样在交战中遭遇敌军主力,双方没有会战也谈不上偷袭,两边都没有太多组织就在周围村庄与郊野展开遭遇战。 结果一个赛着一个恶心。 苏格兰士兵擅长在战斗开始前背对敌人、撩开长裙发起嘲笑;也善于在军阵面临必败窘境时脱掉裙子,依靠人类天生对不穿裤子生物的畏惧来完成反冲。 可应明是物理意义上在遭遇战中给人扣屎盆子起家的,满装的陶罐在威慑力上远比光腚甩鸟更加打击士气,来自爱尔兰的红毛蛮子人均一只陶罐,砸到阵中就能污染三四个人,可怕到极点。 最恐怖的是他们还吸收应长官口中的‘金汁’做法,把泥封透气的陶罐架在火上烤,然后再用亚麻布绳牵着丢出去。 不光恶心、恶臭,还伤人。 杀敌一千,少说得自损五百,谁知道艾兰骑手用刚吃过饭的火来煮沸那些排泄物经历了什么,少说一半儿人都吐了。 那边遭遇战中潇洒地甩掉麻布裙,狂呼酣战的高地阔剑战士光着腚甩着鸟冲过来,当真是百夫难挡,这种不管不顾的人极难对付。 战场上寻个死太容易了,畏惧、仇恨、愤怒、恼怒……种种负面情绪统统在接敌一瞬涌上脑袋,杀红眼了脑海一片空白根本谈不上理智,更顾不上怕死。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当时自己是在做什么,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人是少之又少。 就算方阵也好、横阵也罢,战阵的存在目的就是让人在失去理智时依然被本能驱使着与同袍靠在一起,自有天人感应让他知道自己的主心骨在哪。 一群苏格兰高地士兵突然扯下裙子发起冲锋,就相当于俩人骂架突然一人掏枪了,立马把不理智拉回理智。 而这边艾兰骑兵抬手一个烧热的瓦罐就丢了出去别说砸在身上,就算砸在跟前的地上,那气味那光泽那形状都能立马把最糊涂的人拉回清醒。 相当于性命攸关最需要大脑来指挥操作的时候,脑袋突然卡了一下。 转眼就是灭顶之灾。 单是收集右翼军团的溃败情况,罗伯特伯爵就已经在心底里认定,吞灭他这支军团的部队一定是应明亲自统率的部队。 瓦罐子足够恶心,给苏格兰溃兵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但罗伯特知道那不是兵败的原因所在,就算他让部下撅着屁股一边拉一边打,这仗也赢不了。 右翼部队在一昼夜之间尽数在小股部队遭遇战中覆灭,明显是遇到了指挥小股部队极为出色的对手,像那样的对手,据罗伯特所知整个英格兰也只有应明一个。 而此时在中军与他对战的杨策完全不同,尽管他还不知道杨策叫什么名字,但杨策率领一支部队在外牵制他大半南下力量,明显就不是应明会做的事。 应明只会在遭遇战中蚕食、蚕食、不断蚕食,以情报优势换取空间优势,吓得人不敢离开城堡,将大片野外拱手相让,打到最后让人甚至连一次正经的决战都没打过,麾下兵力就都不中用了。 这种打法他太熟悉了,在普利茅斯、在温切斯特,他就败在这样的战法之下。 他以为到这个时候,左右两翼的大军阵溃败意味着这场噩梦结束了,可实际上,这场噩梦才刚刚开始。 因为在火炮被毁之后,他的后勤补给线旋即被切断,中军的杨策在发现他没有炮兵之后依然死硬,大量小股明军部队又从右翼漫山遍野地摸了过来,短短一个时辰,令他麾下散于各处要地的士兵接连溃败。 终于,他们出现了内讧,三个向他发过誓的骑士杀死了想要率军离开的指挥官,却无力维持军心,导致战阵混乱内部厮杀,带动更多部队互相掣肘,引发大规模溃败。 兵败如山倒。第二百五十六章园丁 万历十二年的五月,伦敦正是乍暖还寒时候。 往年这个时间英格兰即将进入农忙,伦敦城街上的无业流氓都会到乡下找点雇佣的活来维持生计。 只是此时,这座城要比往年空荡得多。 战争给这座巨城带来无数难以磨灭的累累伤痕,就像每一条街道被人踏过千万次的粪便——你甚至不能分辨那些黄褐色的路面由什么构成。 它长得像土、看起来也像土,但它就在那,无声也无息,就在那路旁被车辙压弯了的青草之下、在家家户户门前堆高了的土垒之上。 这座城的百姓以为早已习惯伦敦的气息,可不经意间埋在土下、摆在地上有半个世纪年头之久的陈年老粪还是会竭尽全力将一丝一毫气味冲破地皮的桎梏,混着新鲜的马粪味冲入鼻间。 都铎王室与斯图亚特王室联军集结全力动员的大军在诺丁汉郡的大败似乎标志着战争即将结束。 这并不意味着百姓愿意接受如此结果,只是现实残酷,他们毫无力量可言。 在伦敦郊外的乡下,住着个演员叫詹姆斯·伯比奇,他曾是伦敦最好的演员,在妓院遍布、流氓遍地、寸土寸金的泰晤士河南岸经营着自己的剧场——剧院。 剧场的名字就叫剧院,建立于1576年,因为那是伦敦第一个剧场,没有同行,只叫做剧院就能和其他妓院区分开来。 最前头的几年虽然没什么好的戏剧剧本,这年头也没什么写剧本的艺术家,都是些酒馆里混饭的吟游诗人编着故事,再由地位极低的演员在舞台上演出来,但胜在新奇,生意很好。 说到底还是多亏了没有战争的福,中世纪的战乱在英格兰已经结束了,人们闲着没事干,生孩子、种地、养羊之余,有时间琢磨空虚的精神世界需要如何满足。 靠着剧院与极好的演出天赋,詹姆斯先生赚到不少钱,不过人们看见他赚到钱,心思便都活泛起来,这几年像什么‘玫瑰剧场’、‘天鹅剧场’都冒了出来。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剧场依然是人们口中的‘老剧院’,到如今维持还算不错的经营状态已经有八个年头,深得人心。 “明军进城那晚我就在剧院,谁都知道伦敦守不住,女王殿下都去了北方,但是舍不得呀,老剧场是我的心血。” 这些日子天总是阴沉沉的,即使在午后也没多少阳光,詹姆斯坐在门口院子里的树桩上,一手在身前扶着伐木斧、一手夹着牧野烟撑在腿上,道:“最后还是没了,明军和守军在北岸打得不可开交,南岸的流氓在妓院门口洗劫宾客,还有人闯进剧院抢走新订的戏服。” “所以威,你叫什么名字?对,威廉。” 詹姆斯抬起夹着牧野烟的手向前指着站在院子里的年轻人道:“你因为在贵族的土地上打了一只鹿而跑到伦敦避难,可真不是个好主意。” “没有演出也没有杂活,明军只准许有用的人在城里,我们这些演员都被驱逐出来,你可以暂时在我这住下,但恐怕我没办法留你太久。” 詹姆斯说着轻敲了敲屁股下带着毛刺的木桩,惨兮兮得笑道:“我就是想要这棵树才买的这房子,如今房子还没修好,树却没了。” 名叫威廉的青年看着那棵树,心想这一定是一颗上百年的老树,他甚至没法去猜想这棵树过去究竟有多高,但现在这棵树没了,只留下一个巨大的树桩。 他抬眼向詹姆斯身后的房子看过去,那是一栋标准的旧贵族石制宅子,有宽阔的花园,外面有几间漂亮的仆人屋子与马厩,看上去主宅的翻新工程正在继续,三层小石楼朝东的半边窗户都用上了玻璃。 西边的屋子则依然用着老式的木百叶窗。 威廉从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一路走到伦敦,见过太多这样的房子。 正常居住的豪宅几乎是这一百年才出现的,过去贵族们今天明天打生打死,都要住在军事堡垒里才感到安全,也就这百年间国内日趋和平,养羊剪毛又成了有利可图的生意,这才有了像样的房子。 不过盖房子是件难事,和赌博、炼金术、诉讼、奢侈一样,都是败家之上选、无后之良方。 修到一半停工的房子非常多,修着修着打仗了、修着修着没钱了、修着修着人死了、修着修着主人去法国避难了……留下些修一半的房子,倒也不影响居住。 就像如今詹姆斯的房子,上下内外看上去有十二三间屋子,还打算在外边修走廊,走廊是英格兰建筑业最新的潮流。 在这潮流出现以前穷人是不分房间,一间屋子有客人就是客厅、要吃饭就是餐厅、要睡觉铺上干草就是卧室。 富人则是有好几间屋子,有吃饭的有睡觉的,明显档次就高。 如今人们生活富裕起来,也就对隐私有了需求,所以必须修走廊、把屋子分隔开。 像这个院子,就明显是过去贵族的宅院,否则普通人没闲心在房子外布置花园、更用不上这么多间屋子来招待客人。 威廉问道:“为什么要砍树?” “木材厂的赵恩在收购。” 威廉对这个晦涩的名字感到疑惑:“赵恩?” “对,以前他叫约翰,明军入城时女儿在城内,后来给明军做棺材,让人给他改名叫赵恩,叫赵恩好啊。” 詹姆斯这句称赞从语气上也称不上多真心实意,但确实有些羡慕:“其他地方也在收购木材,但那些人都用便士结算,只有赵恩能弄到通宝,大明的钱。” 威廉听着皱起眉头,语气上不由自主的带上一点鄙夷,不过刚开口就很好的被掩饰了,道:“大明的钱,他们从远处来,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打退吧?他们有什么法理。” “法理……威廉还是法国人呢。” 詹姆斯带着嘲弄地笑了一声,道:“当然是征服者威廉而不是眼前的威廉·莎士比亚。” “我知道,你在信上说这次来伦敦不单为了避难,也希望闯出名声得到贵族相助,给你父亲申请绅士称号,所以女王向北逃跑令你气愤。” “但说实话,我认为大明人恐怕不会走了,如果你坚持想要弄到勋章,最好想办法让大明的军官接受你。” 詹姆斯熄灭了烟,摊开手道:“我有个侄子住在温切斯特,所有人都被明军发给田地,很多人为此加入明军的部队,各地都有叫普利营、温切斯特营、巴斯营、约维尔营的新兵在接受训练,他们比你想象中兵力要充足得多。” 威廉深深吸了口气,缓缓摇头,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最后只能皱着眉头看向远处的花园,长长叹息道:“反正现在我也回不去,我可以给你当园丁,就算你不需要打理花草,砍树时有个帮手也总比没有好,对吧?”第二百五十七章得志 这一年除了威廉·莎士比亚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还有另一个三十四岁的青年跨越大半个世界来到伦敦。 他是大明传统儒生,祖上四代均有文名,到他也是满腹经纶,在万历四年曾是海内最有名望的举人,面对张居正的招揽不为所动,科考落第。 在张居正半退隐后,人们常传出他的落第与首辅有关,只是他觉得未必如此……在那几年,张居正的威望已经超过需要亲口说出什么事才能做的份了。 只要得罪了张居正,海内没人敢让他高中,能中也不中。 但会试总是要考的,读书人,不考取个进士如何对得起自己? 万历五年落第,他周游各地排解心中怨怼,还坐船去南洋的吕宋找了一趟自己在那边当知县的朋友,看了那边的施政法条、人情风物,尤其对南洋派英雄志小说很有兴趣。 甚至在那住了几个月,还编了一套戏曲。 到万历八年再考会试,又不中,一气之下从北京坐着士兵都不乐意坐的青龙跟塞了一车厢的水泥袋子哐哧哐哧去了山东。 青龙从万历八年的试运营起就有载人业务,但通常除了部队载不到人,票也不好卖,这年月老百姓没那么多出远门的要求,出村十里就算远门了。 通常有需求的是官员,但如果不是必须,官员也不乐意坐能把人一天晃吐好几趟的青龙。 做买卖的商人倒是有需求,但更多商人更乐意的是出钱请青龙给运货,派子侄跟车看货卸货,自己座马车赶路。 而这个青年坐青龙的原因无他,便宜——凭举人身份买票半价,从北直隶通州到济南府的只要这趟车只要二百钱,从济南府坐船到南直隶再转船回老家路费不到一两银子就解决了。 不过这次回家没待太久,朝廷在松江开阜不过一年,就已有海商在松江府往来接应饥民灾民与不能果腹的流民去东洋。 听说东洋那个海港叫常胜,常胜,一个很有功勋气息的名字。 这个二十一岁中举如今蹉跎至快进中年仍不得志的举人公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兴起了这样的心思。 他想呀,东洋大帅在南洋曾指导人做出了那些英雄志,南洋军府的吏治也远比国内清明的多,他何不过去看看? 这个心思在肚子里一旦生出就像长了根儿,不论如何都下不去,终于在万历九年,一个大明的举人踏上寻找东洋军府的路。 前途必然的光明的,道路也必然是坎坷的。 他客居在松江府的朋友家,为了等船一住就是四个月,约了友人把李梦阳、李攀龙、王世贞的诗文拿来解剖,划出他们诗文中模拟、剽窃汉史唐诗的字句,涂涂抹抹,一番贬斥。 这人嘛,一旦心宽了,什么都不怕,他都要出海的人了,哪里还会怕得罪人? 等四个月,就为等从常胜过来的船。 好不容易船来了,船头却叫刘汝国,开价十两。 钱他早有准备,坏就坏在他真准备十两银子,结果被刘汝国好生不讲道理地撵下来不说,还骂他。 大概意思就是穷苦百姓就指望着座老子这船去东洋改变命运,你他妈的一介举人公,跑到老子这里凑什么热闹! 他不服气呀,这举人怎么就不能出海了呢? 可那刘汝国何许人也?极富绿林好汉气质的人,行走江湖受够了小吏苛责,根本懒得同他讲述自己做事的个中道理,扛着船桨踩着通信舟头直接威胁上了。 “老老实实回家等着,待哪个小官儿那小屌一翘,补他的缺去,再跟你刘爷爷聒噪,给你掳上船去,离港入海行船月半捆绑了丢下去可别怪爷爷害你!” 举人公这不是个能讲道理的人,乖乖的就走了。 后来又待了俩月,等一班去北洋的船,才在那边登记跟着辎重船出海,辗转至万历九年秋天,才如愿以偿地挨上麻家港的冻。 冻得他当场就想回国,可惜那会儿才知道这趟船只往东开不往西开,往西开的船都在常胜起航。 万历十年春夏之交,到了常胜港,一看见那边官员的模样,他就再不想回去的事儿了。 在国内,满地举人,举人算个屁,制度上来说举人是可以授官的,只要有缺。 可实际上每年多少个举人呐,能被授予官职那都不叫祖坟冒烟,得叫祖坟失火。 就算再有才学,领了实缺干到老,能混个七品知县退休就够知足的了,可在东洋军府治下? 也就是他这趟船直抵常胜,不在金城与界县的县治停靠,他抵港当日,卫军就把他拦下,不过一刻时间邹元标就骑着快马来把他迎到县衙,第二天就派人把他护送往墨县去。 邹元标听过他的名字,知道他的才学,都不说别的,就一个要求:“留在常胜,邹某已为兄长向军府保举知县,常胜知县。”